臺南市後壁區菁寮國小附設幼兒園 106 學年度招生簡章
中華民國 106 年 3 月 2 日南市教特(一)字第 1060218997 號函發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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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班別:混齡班一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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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資格:民國 100 年 9月 2 日 至 民國 103 年 9 月 1 日間出生之幼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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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籍臺南市(以下簡稱本市)且有居住事實之學齡滿三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,得向本園申請登記入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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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住民籍幼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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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國人士持有居留證且居住本市,其子女年齡須符合前項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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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設籍本市之幼兒,各園得於完成第 2 次入園登記作業後且仍有缺額時招收之。(惟不得享有公幼免學費即教保券補助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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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記日期:106 年 4月 20 日(四)上午 8 時 30分至106年 4 月 26日(三)下午 3 時 30分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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抽籤日期:106 年 4月 28 日(五)上午 9 時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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榜單公佈日期:抽籤完畢後公布,並書面通知家長或監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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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次新生入園登記:(第一次招生不足時,辦理第二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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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記日期:106年 5 月 3日(三)上午 8 時 30分至下午 3 時 30分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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抽籤日期:106 年 5月 5 日 (五) 上午 9 時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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榜單公布日期:抽籤完畢後公佈,並書面通知家長或監護人。
(三)報到及註冊日期:106年 6 月 3日(六) 13:00 於 菁寮國小附幼鴨子班教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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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名額:共 30 名。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,列為優先入園對象,且家長須主動提供本市機關規定之相關佐證資料:
(一)第一優先:符合「臺南市公立幼兒園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辦法」所稱之不利條件幼兒,其招收順序依下列各款辦理:
1、低收入戶子女。
2 、中低收入戶子女。
3、身心障礙(指符合特殊教育法第三條規定,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,並領有證明文件者)。
(二)第二優先:
4、原住民(不限設籍本市)。
5 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。
6、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。
1、本校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。
2、育有 3 胎(含)以上子女家庭之學齡滿四歲以上幼兒(幼兒人數計算含寄養家庭之子女)。
※若優先入園人數符合同一款條件致不能判定或遇有超額情形時,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。
< >本市各園招收學齡滿三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班級,依下列順序招收幼兒入園:(一)五歲第一優先入園幼兒。(二)四歲第一優先入園幼兒。(三)三歲第一優先入園幼兒。(四)五歲第二優先入園幼兒。(五)五歲一般幼兒。(六)四歲第二優先入園幼兒。(七)三歲第二優先入園幼兒。(八)四歲一般幼兒。(九)三歲一般幼兒。
六、本注意事項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之。
備註: 1 、登記時請攜帶戶口名簿及戶口名簿影本。
2、原就讀本園之幼兒即可直升,不必另行登記。
3、新生人數如超出預定名額時,以抽籤方式錄取。